太阳城集团关于催缴学费的意见
作者: 编辑:张亚东 时间:2015-05-16 点击数:
根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2年9月24日关于催缴学费会议的基本精神,结合公司目前员工缴费的具体情况,经公司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廖靖宇牛裕琪
副组长:苗宝军
成员:沈会焘郭凯杜娟欠费员工的学习导师
二、基本指导思想
根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员工手册》中员工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义务,特别是按时履行缴纳学费的义务,按照“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采取一定措施和工作方法,既要确保公司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纳学费的既定目标,又能让同学们在宽松的环境下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
三、基本措施
1、第一阶段,请所有欠费员工于2012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缴纳学费的义务,并把所欠学费存入银行卡的时间及时告知辅导员,由辅导员到财务处及时核实情况。若不能按时缴纳学费,则取消该员工的一切评先表优的资格;若是获得奖助学金者,且又在2012年10月中旬公司上报学校奖助学金名单之前员工不能把所欠学费扣除奖助学金剩余的金额打入银行卡的则取消上报资格,由其它员工顺序替补。
2、第二阶段,凡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造成未能于2012年10月20日之前缴纳学费的,请务必于本学期期末考试之前缴纳,否则,对该员工的期末考试成绩不予登录,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四、此项规定对以后每年的学费缴纳有效,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通过合理方法反映。
五、催缴学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上述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小组。
太阳城集团
2012年09月24日